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月25日至5月27日对铁岭市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铁岭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省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接待窗口:市信访接待大厅1号窗口
邮政信箱:辽宁省铁岭市A013信箱
电子邮箱:xsz156****1021@163.com
征求意见箱:市委市政府办公楼西侧南墙、市信访接待大厅正门东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西侧南墙、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中心门前公告栏、市人民检察院正门西侧排风间南墙。
信访举报电话:156****1021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1.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2.反映问题渠道。专项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接待窗口:市信访接待大厅1号窗口
邮政信箱:辽宁省铁岭市A014信箱
电子邮箱:xsz156****1022@163.com
征求意见箱:市委市政府办公楼西侧南墙、市信访接待大厅正门东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西侧南墙、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中心门前公告栏、市人民检察院正门西侧排风间南墙。
信访举报电话:156****1022
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时间为:工作日的每周三13:30-16:30。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0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20日。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