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监委7天办结留置第一案
从开始全面接触涉嫌受贿的城管辅助执法队原队员杨贵蓝及相关行贿人,至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仅用时7天,广州市白云区监委便办结了广州“留置第一案”。
“依法依规高效办结杨贵蓝案,是广州市区两级监委成立后的重要实践成果,也是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连生指出,“通过‘第一案’的实战,把问题难点找出来,把解决办法试出来,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监察全覆盖让基层“蝇贪”无缝可钻
今年1月15日,白云区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举报信,称该区太和镇城管辅助执法队原队员杨贵蓝收受违建对象好处费,放任其违法建设。
经初核、立案调查等程序,区监委掌握了杨贵蓝的部分违法事实。2月3日,经市监委批准,区监委决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并开展进一步调查。2月8日,白云区检察院介入。2月9日,区监委将杨贵蓝移送白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此,广州“留置第一案”顺利办结。2月11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杨贵蓝。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之一。“杨贵蓝不是公务员,也并非共产党员,监委成立后,像他这样的‘蝇贪’就属于监委的调查范围”,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郑柏生说。
监司高效联动实现7天移送审查起诉
党的十九大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这对于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郑柏生看来,“留置”与“两规”相比,可以“一竿子插到底”。“此前通过‘两规’取得的口供笔录移送检察机关后,还需由检察机关重新固定,转化后才能作为证据;而通过留置取得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反腐败力量得以充分整合,避免了重复劳动,大大提高了效率,该案仅用了7天时间就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区监委委员、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军是白云区检察院的转隶干部,他对此深有感触。
“监委成立充分体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政治站位明显不同;在党委的领导下,监委与司法部门的配合更顺畅,工作自然更加高效。”郑柏生告诉记者,“该案涉及20多栋违法建筑,询问对象多达27人,属地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都很配合取证工作。”
严格依规确保被留置人员合法权利
在对杨贵蓝采取留置措施后,办案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其合法权利。“采取留置措施当天,我们就通知了他的家属和所在单位。在留置场所每天两次定时体检,每天连续讯问时间不超过6小时,保证被留置人的休息时间,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白云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麦海介绍。
“这是全市监委成立后留置调查办结的首案。通过这次实战,既进行了业务练兵,又促进了队伍融合,为正确把握调查措施尤其是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执行方式、程序要求等积累了一线经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叶东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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