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亮化工程启动
5月5日,我市举行农村亮化工程合同签订仪式。
会上,市住建委与工程中标单位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沈阳大唐光伏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铁岭市农村亮化工程合同》和补充协议。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亮化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一次性通过省里组织的验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此次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充分认识实施亮化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将市里下达的亮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村庄,并倒排工期,做到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奖惩,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施工企业要秉承“质量第一、造福百姓”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把质量关,确保三年内不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好事办好。
副市长尹正伟参加会议并讲话。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记者:张春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