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关于加强对非学历教育和职
王秀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关心。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泛滥问题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2018年6月至年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市教育局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负责教学规范管理、培训机构办学许可、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范、教师有偿补课、课后服务指导、家校合作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查处工作,民政部门负责配合摸排管理和其登记的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治理,人社部门负责其登记的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配合摸排规范管理和其登记的培训机构超范围治理及虚假广告宣传。全面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各地攻坚克难,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共摸排培训机构1573家,公布了举报监督渠道,建立了黑白名单制度,将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纳入教育部平台监管。
关于提案中所提到的培训机构的注册和审批问题,自从年初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以后,培训机构的审批已全部移交至行政审批局,实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
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一是一些民办培训机构出于降低投入成本考虑,租住在居民区,规模小、分散广,机动灵活,跟检查人员打游击战,“检查关不尽,春风吹又生”。二是校外培训机构众多,涉及到的管理部门众多,教育部门执法力量薄弱,导致工作有时捉襟见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堵疏结合、分类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防止整治后反弹,集中整治后新出现的“无证无照”非法办学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整治后反弹,确保消费安全。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外培训机构范围在不断的扩展、丰富,我们将加强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管理制度体系,积极促进域内各职能部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管理工作中形成合力。通过建立诚信体系,实施“黑名单”制度,深入清理整治无证培训机构。
菏泽市教育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