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的政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一、政策依据
根据《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科学技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自2005年以来已组织评选17届,从历年参评情况看,全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数量逐年递增,科技成果水平不断提高,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二、评奖情况
菏泽市科学技术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2021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共评出“中国牡丹之都科技创新贡献奖”2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
三、作用效益
我市通过组织开展市科学技术奖评选,奖励了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为推动“科教兴菏”战略顺利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03:00: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