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公安局远赴衡水抓获一名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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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2016年7月10日,东明县公安局远赴河北衡水,将涉嫌诈骗罪的李某某(男,25岁,山东省东明县人)抓获归案。经查:2015年8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做砂石料生意为名,用一份伪造的东明县某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骗取孙某人民币19万元钱。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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