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消防安全工作八字方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国家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是消防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除此之外,消防管理工作还应遵循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 、消防工作方针: 消防工作方针,首先强调防火。在防火方面,自古以来就有“防患未然”的传统。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但大多数火灾是人为造成的。因此,火灾是可以预防的,预防工作做好了,就能够减少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了火灾,在有准备的条件下,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所造成的危害。从多年发生的火灾原因来看,用火、用电不慎和违反安全规定等原因占火灾总原因80%以上,几乎各种火灾都与人的因素有关,是由于人的思想麻痹、放松警惕、缺乏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所造成的。所以,消防管理工作中,应在“预防为主”上下功夫。“预防为主”应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②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消防规章制度,并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工作摆在首位,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贯彻落实防火的行政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不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各种偶发因素的影响,要完全避免火灾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们要有两手准备: ②要认真做好灭火准备。 ①要有思想准备,树立战备观念,打有准备之仗; ③要有物质准备,即城镇要规划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系统、消防通讯网络、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配备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装备; 防火和灭火是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整体。虽然,在实际工作中有防火和灭火的分工,有关部门的工作各有侧重,但是它们又是相互结合的,所谓“防”中有“消”,“消”中有“防”;防为消创造条件,消为防提供依据。就整体而言,两者不可偏废,只有全面地把握,正确地理解,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方针,才能做好消防工作。 、安全生产方针: (1)安全第一: (2)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3)预防为主: 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 、为总体目标服务的原则: 我国经济由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正在迅猛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指引下,在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防安全工作出现大量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公安消防机构不能延续过去那种指导、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一把抓模式,而是要大大调动单位自身对消防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要求各个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提出长期和近期的消防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树立消防责任意识,为实现本部门、本单位的建设、生产经营的大目标服务,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建设顺利进行、生产经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依靠群众的原则: 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群众性原则: ②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向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自身的防灾抗灾能力; ④要组织群众中的骨干,建立义务消防队,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和灭火工作; 3依法管理就是依照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法律、条例、规定等消防法规,对单位或场所的消防安全事务进行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的规定和要求,保证单位或场所的消防安全,施行法制管理: ②要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使大家明白在经营、作业过程中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禁止做的,以此来保障安全经营; 4消防安全管理提倡科学化和现代化,以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②要自觉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我们已积累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这是我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但还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把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与实践经验结合起来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5用火的广泛性和火灾发生的多因素的影响,决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必须是综合治理型的。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不能单靠哪一个部门或单纯使用哪一种手段,必须在管理上、消防内容上、管理手段上和管理对象上实行综合治理的原则。 在管理方式上不单打一,消防安全管理要同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一致起来,作为一项管理内容纳入单位管理范围;在消防内容上要有系统观念,形成配套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即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教育,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全面抓与重点落实,总体部署与具体措施,结合一致起来;在运用管理手段上,要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宣传教育的、技术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在治理对象的综合性上,要将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各种要素——人、物、事、时间、信息等进行综合考虑,对各个部位和各类人员都须进行必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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