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巡察安全专题工作会议
应城网6月17日(通讯员李俊勇):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6月16日上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巡察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干部以及正在参与巡察的四个巡察组全体成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市委巡察办主任谢敬启领学了《中共湖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恩新讲话,对巡察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黄恩新指出,今年3月3日,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安全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后,孝感市委巡察办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巡察安全工作的通知》的内部明电,再次强调了巡察安全工作。为了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做好执纪审查安全防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相关通知。 黄恩新指出,为确保我市巡察工作的安全,必须从四个方面加大力度,强化责任:一是制度安全。要严格按《紧急通知》精神,迅速建立完善《巡察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切实可行,落地生根。要充分考虑到各种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覆盖巡察全过程的安全责任体系,做到专人专责,无缝对接。二是纪律安全。巡察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讲政治、讲大局,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谨言慎行,表里如一,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不越权、不徇私。要充分掌握运用好《巡视工作条例》明确的13种工作方式或方法,不踩线,不随意变通。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是人身安全。既要照顾好自己,同时也要关心好谈话对象的人身安全。巡察工作座谈以交流谈话为主,涉及询问式谈话或固定问题线索证据的判断式谈话要严格按照程序和工作要求执行。四是财物安全。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财务账册的保管,要进出有签收手续,当天借阅,当天归还,切不可私自带回家或乱扔乱放,一旦造成遗失,必将对有关人员追责问责。临时借用被巡察单位固定资产或贵重物品,一定要按时归还,确保手续齐全,有据可查。 黄恩新强调,截至目前,我们已对14家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发现了一些问题,同时也移交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基本得到了整改和处理。市委巡察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作用,强化对问题的观察,分析研判,为市委当好前哨,确保我市巡察工作安全有序,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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