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第13号
子陵铺镇新桥村及村民:
荆门市东宝区2020年度第7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你村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0〕3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建设用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东宝区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对东宝区子陵铺镇新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
二、土地征收范围
荆门市东宝区2020年度第7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子陵铺镇新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5.8719公顷。四至界线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然资源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核定,东宝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锁定。区政府将依据工作专班的现状调查情况,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4日
联系电话:0724-6089316
特此公告。
(此公告同步在东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具体链接为http://www.jmdbq.gov.cn/col/col13338/index.html)
东宝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