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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荆门将对1217岁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时间就在…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荆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从2020年12月底启动,

截至2021年7月12日24时,

荆门共接种244.19万剂次,

其中第二剂次接种106.93万人。

重点来了!

下半年,荆门将对无禁忌的12岁以上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对18岁以下人群分三步实施,即:   

第一步,7月份开展15-17岁人群的接种;

第二步,8月份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

第三步,10月底前完成12-17岁人群的全程接种。

同时,继续开展18岁以上人群的查漏补种工作,确保全程接种。

01

疫苗接种禁忌症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的意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有以下几种: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02

全国多地紧急通知!

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或将无法进入这些场所

近日,全国多地发布

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知,

从通知中可以发现,

今后未接种疫苗人员出行可能会受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通告均指向“应接未接”人员,不包括身体有禁忌症者。)

多地公共场所将对未接种者说不

其中有部分地区的通知中提到,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疫苗人员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等重点场所,更有地区的通知将火车站、农贸市场、图书馆列入禁止进入的范围。涉及的省份包括江西、福建、陕西、浙江等。

陕西

韩城市

自7月15日0时开始,

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

全面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工作,

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门店、

火车站、汽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

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医疗机构、

政务大厅、羁押场所、养老院、宗教场所等

各类重点公共场所的人员进行查验。

通知称,

没有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

原则上不能进入上述场所。

关于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的通告

目前,新冠病毒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日,陕西省紫阳县检出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各地正在排查密接人员。为了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早日构筑全民免疫屏障,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就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

从2021年7月13日0时开始,进行试点;7月15日0时开始,全面启动实施。

二、查验范围

对出入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门店、火车站、汽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医疗机构、政务大厅、羁押场所、养老院、宗教场所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的人员,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工作。

三、查验方式

对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的人员,要查验其疫情防控码,对显示没有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原则上不能进入(持有医疗机构或接种单位出具的接种禁忌证明人员除外;近期接种过第一剂次,第二剂次接种时间未到人员除外),并提醒其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对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立即进行管控,安置到临时隔离点或隔离区,向市应对办疫情防控组报告,直至相关处置人员到场后移交。

四、相关要求

(一)积极落实四方责任。全市各镇办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抓好本辖区疫情防控码查验的措施落实和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以上重点公共场所落实好疫情防控码查验措施;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的政策宣传和职工的教育引导,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码查验政策,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全体公民要积极响应,带头落实公民的社会责任,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查验措施。全市所有重点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码查验政策,对发现的异常情况立即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对不予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现象一经发现,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三)加大处罚处置力度。对干扰破坏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执法监督组(公安局)要立即出警,尽快处置;效能监察组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不力的单位责任人要立即进行问责,对不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党员干部,造成恶略影响的,要依规处理问责;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市应对办倡议: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接种疫苗,利己利民。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出行,请尚未接种疫苗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已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的人群请在接种第一剂次21天后尽快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让我们携手共进,珍惜疫情防控成果,共筑免疫屏障,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共同打造一个平安健康的韩城,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晋江市

8月1日起,

“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

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

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

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文化娱乐场所

(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

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

等重点公共场所。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1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各接种门诊出具。

二、7月22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2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五、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江西

江西于都县、 定南县、安远县发布通告

7月26日起

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

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等

重点公共场所!

(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

于都县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5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乡镇指挥部预约或在手机赣服通预约,前往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统一由我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具(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二、7月20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干部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且无接种禁忌症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剂次接种。

三、为了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的学生家长和年满18周岁学生(含2021年高中毕业生)要在7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学生家长接种疫苗凭证作为学生开学报到必查依据。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四、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五、自7月15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网吧、KTV、影院、健身房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公共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含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18周岁以上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六、自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接种禁忌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出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乡镇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且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国(境)外返于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于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七、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于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定南县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广东、云南等地先后出现本土病例。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国家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这是党和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就近前往我县疫苗接种单位,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请到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禁忌接种证明。

3.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4.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高中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5.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6.自7月15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网吧、KTV、影院、健身房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办事大厅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7.自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国(境)外返县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县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而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8.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一臂之力”。

定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1日

安远县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广东、云南等地先后出现本土病例。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国家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这是党和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就近前往我县疫苗接种单位,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请到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禁忌接种证明。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四、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高中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五、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六、自7月15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网吧、KTV、影院、健身房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办事大厅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望广大居民出入上述公共场所时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同时,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请您尽快进行疫苗接种。

七、自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国(境)外返县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县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而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八、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一臂之力”。

安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2日

此外

吉安市井冈山市也发布通告

7月27日起

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

进入景区景点、图书馆、学校等

重点公共场所!

(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

井冈山市浙江青田县

7月21日起,

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

(禁忌症除外)

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

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苍南县

7月16日起,

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

进入酒吧、KTV、电影院、浴场、

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

学校(包括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2021年19号)

广大市民朋友:

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疫苗接种工作实际情况,经县防控办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我县年满18周岁及以上(无论是否苍南籍)、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7月31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3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二、7月15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第一剂接种清零,8月15日前完成全程接种。

三、即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学校(包括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等人员集聚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入口位于健康码下方),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劝导其及时接种。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要对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发现未接种人员,执法人员要按照“应种尽种”的原则督促其尽快接种,同时做好信息登记。

五、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的主体责任,未接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从事相关服务工作。

六、7月1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进入酒吧、KTV、电影院、浴场、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包括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七、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疫苗接种记录,实行疫苗接种准入制,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参加活动,如参加活动的必须要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7月15日起,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佐证资料(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有效证明)到各接种门诊办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九、县大数据中心要建立每日扫码登记的未接种信息通报制度,上报县防控办。县防控办每日将信息分发到各乡镇,各乡镇对信息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动员接种。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接种禁忌症人员可开具证明

据江西安远县的通知,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可以到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禁忌接种证明。

国家卫健委官网显示,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有些禁忌,比如正在发热等是暂时的,当导致禁忌的情况不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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