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管办发〔2017〕36号
关于认真做好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园区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根据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自6月30日08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气象灾害(暴雨)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从6月30日起,各单位在强降雨期间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督导各单位将气象灾害预防和气象相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关口前移,加强风险管控,认真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影响和风险,积极防范气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诱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企业和项目业主单位要建立气象安全风险管控和自查、自改、自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三是园区重点行业领域(建筑工地、矿山类企业、取土场等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重点行业),要积极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各村(居)委会要做好农田排涝,抓好塘、库、堰、及河堤等安全度汛工作,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