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近期,株洲市出台《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办法规定,扶持资金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同一申请对象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未享受者另创办项目仍可继续申请),但正常经营同一创业项目的可连续三年申请扶持资金补贴。为贯彻落实这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炎陵县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地点为炎陵县人社局,申报人员为在炎创业的下列二类人员之一:1、在株普通高等学校近5年内(如2016年申报,要求毕业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下同)全日制毕业生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近5年内派遣回株的株洲籍全日制毕业生;2、近5年内毕业的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株洲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申报条件为:1、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政策(广告业、桑拿、***、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不在申报范围内),对我市经济发展和振兴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创业项目与计划可行性强;2、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包括民办非法人单位登记、农村专业合作社登记、网店电子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能够履行独立法人责任。培训学校、幼儿园、诊所等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还需取得《行业许可证》。微商项目不纳入扶持范围;3、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大学生创业工作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4、办理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且依法依规稳定经营;5、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据悉,2015年炎陵县人社局共为16名创业大学生争取了12.8万元的扶持资金,帮助其创业带动了86人就业,对炎陵县大学生创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效能,助推了炎陵县实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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