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宝应县射阳湖镇总体规划(20152030)的批复
射阳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准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宝应县射阳湖镇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范围:镇区东至蔷薇河、大三王河,南至宋泾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姜天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新331省道,总面积***1.42公顷。
三、合理控制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城镇规划人口规模2.2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269.17公顷;到2030年,城镇规划人口规模3.5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374.83公顷。
四、同意射阳湖镇以生态、农业、休闲、旅游为特色的综合型宜居城镇的性质定位,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重点打造“温和小镇、智绿新镇、芳香古镇”三大特色旅游项目。同时,按照中心聚拢,北进南优的发展方向,向西以发展工业为主,适当向北发展,逐步形成“一轴三心三区”的城镇布局结构形态。
五、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严格保护镇域河流体系,基本农田等重要生态空间。优化镇区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路网结构,优化交通组织,加快绿地建设,推进水系、路网、公共服务设施与开放空间的有机融合,强化生态保护和景观塑造,突出水乡和古镇特色。
六、切实加强规划管理,经批准的《规划》是射阳湖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对《规划》进行调整,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批准,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同时要抓紧做好规划的深化工作,完善各专业规划,组织编制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此复。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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