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关于撤销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的公告(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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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1日发表
经核查,下列道路货运经营者(见附表)因未按承诺期限履行投入车辆承诺,所属经营性货运车辆数量达不到《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关于5部车的经营许可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其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已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3月23日
1 | 业户名称 | 孙纯贤 | ||
经营许可号码 | 371****01442 | |||
车辆号牌 | 鲁K-11451 | 道路运输证号 | 371****24852 | |
2 | 业户名称 | 张晓龙 | ||
经营许可号码 | 371****19988 | |||
车辆号牌 | 鲁K-66395 | 道路运输证号 | 371****2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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