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建档案管理体制的通知
各区市住建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城建档案管理体制,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威政字〔2017〕22号)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档案“两书一证”制度
切实贯彻建设项目属地管理的原则,环翠区、临港区管辖范围内原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代为执行的建设工程档案“两书一证” (《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权力事项,要于6月15日前移交环翠区、临港区建设主管部门,并办好相关移交手续(见***1、2)。
自移交之日起,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包括市级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执行建设工程档案“两书一证”制度。目前处于建设阶段的7项市级财政投资的建设工程(见***3),仍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落实项目模块化工作流程,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管理的通知》(威住建字〔2015〕7号)等文件要求,实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四位一体”(纸质、电子、声像和地下管线数据)移交制度,所形成的各类数据须要于每年12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提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录入“威海市智慧城建档案管理平台”。
二、持续开展地下管线测绘建档工作
自2018年1月1日起,原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实施的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管辖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普查测绘和动态补测补绘工作,分别转由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建设主管部门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交下一年度的地下管线普查测绘和动态补测补绘计划,汇总形成市地下管线普查测绘和动态补测补绘计划,列入每年市城建重点工程实施。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域一体、统一架构、动态更新、共建共享、便捷服务的原则,搞好各自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及时录入地下管线测绘数据,同时于每年12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提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录入“威海市智慧城建档案管理平台”。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做好全市性地下管线普查测绘和动态补测补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做好“威海市智慧城建档案管理平台”的数据接收、运行、维护、升级和利用工作,指导做好各级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共享工作。
三、不断促进城建档案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城建档案管理职责,按照原建设部《关于加强中小城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2007〕68号)、《威海市2017年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要点》(威住建通字〔2017〕40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和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队伍和制度,落实档案馆房、设备设施和经费等,积极开展城建档案管理各项工作。
环翠区、临港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权力事项移交后的机构建设、档案验收、库房建设、档案保管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城建档案管理全面工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按照《山东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导则》(鲁建办字〔2016〕62号)、《威海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评价实施办法》〔2016〕84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各项工作指导、考核,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标准,取得成效,全面推动城建档案事业不断上档升级。
***1+建设工程清单(向环翠区建设主管部门移交)
***2+建设工程清单(向临港区建设主管部门移交)
***3+市级管理的建设工程清单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