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田乡开展党内关爱对象摸排工作
4月29日,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蓬安县党内关爱对象摸排工作的通知》(蓬委组通〔2019〕29号)文件精神,海田乡积极开展党内关爱对象摸排工作。
本次摸排对象为以下六类人员:(一)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生活困难党员;(二)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10年以上现已离任的生活困难党员;(三)担任过省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中的生活困难党员;(四)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五)因公或见义勇为致残、殉职、牺牲的党员或其家属,被追授为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追认为共产党员的家属;(六)其他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需要关怀帮扶的生活困难党员。
海田乡坚持实事求是,进行全面、准确的摸底调查,并对摸底汇总的情况进行甄别梳理、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掌握真正需要关爱的困难党员,掌握关爱对象的详细情况。摸排登记以表格形式填写,逐人建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