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露地蔬菜葡萄和温室可享受保险保费补贴
为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保障葡萄、蔬菜产业和温室生产健康稳定发展,今年起,我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参保自愿、共同负担”的原则,对在规划范围内的露地蔬菜、葡萄和温室生产给予保险保费补贴。
根据10月1日起施行的《乌海市露地葡萄、蔬菜和温室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保险品种或参保范围具体为:种植3年以上且已挂果 (挂果株率达到5%以上)的葡萄(新植葡萄和未挂果葡萄不在参保范围);在正常生育期内种植的露地蔬菜 (小麦等粮食作物收获后复种的蔬菜不在保险范围),同一块菜田上不论种植几茬,一年只能投保一次;温室建筑物和温室内作物须同时参保。保险期从投保日起计算,一年为一个投保期。
保费由市、区财政和投保户各分担三分之一。葡萄每亩保额1000元,费率10%,即保费100元/亩•年,其中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3元/亩•年,投保户承担34元/亩•年。露地蔬菜每亩保额800元,费率8%,即保费***元/亩•年,其中市、区财政分别补贴21元/亩•年,投保户承担22元/亩•年。温室建筑物(包括温室墙体、钢架、棚模、草帘等)每亩保额1000元,费率10%,即保费100元/亩•年,其中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3元/亩•年,投保户承担34元/亩•年;温室内作物每亩保额1000元,费率10%,即保费100元/亩•年,其中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3元/亩•年,投保户承担34元/亩•年。
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时,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为单位,组织农户统一投保。保险实行村级公示制,在承保后和理赔前将及时对参保农户、参保品种、参保地块及面积、受灾情况、赔付标准、赔付金额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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