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蓬溪县常乐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5日至7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常乐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常乐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一)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会前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对四川工作***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学习,制定全面、系统的学习计划。二是深入学习,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来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将理论学习贯穿于日常工作。
(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举一反三”。一是对分管领导和党建办同志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力度,高质量完成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加强督导,注重平常工作落实,对重大活动按照环节完成规定动作。三是主动和上级部门沟通,邀请到单位开展专项工作指导。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管控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常乐镇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明确每年至少安排1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每年开展1次综合分析、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和乡村环境治理不作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加快农村厕所改造,截至目前全镇已完成厕所改造3455户。二是计划在场镇增加一个公厕,该项目与新建农贸市场打捆建设,目前正在设计,预计2021年上半年完工。三是落实专门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公厕、村道路、垃圾堆放点环境卫生的打扫,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实效。
(五)扫黑除恶工作图应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前期扫黑除恶软件资料进行了全面核查,针对问题文件全部更改重发,找出问题文件6个,整改6个。二是加强干部工作作风、思想教育,杜绝发文拿来主义。
(六)禁毒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长期坚持。一是印发《蓬溪县常乐镇2020年禁毒工作方案》、《常乐镇外流贩毒高危人员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中共常乐镇委员会常乐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禁毒排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二是调整禁毒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外流贩毒高危人员摸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禁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保证届期摘帽。三是集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毛发检测,积极配合我县禁毒办工作人员开展水源处毒品抽样检测,并加大摸排范围和频率,截至目前全镇无1例种毒、制毒、吸毒情况发生。
(七)扶贫项目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在脱贫攻坚各个专项工作中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是加大对扶贫项目及重点工作推进的督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我镇在全县总体情况,及时想办法、添措施,推进项目实施落实。
(八)帮扶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镇乡村振兴办于2020年8月30日前对全镇结对帮扶情况进行了梳理,对相关联系方式进行了更新。二是安排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赵荣斌负责每月定期更新相关数据。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文件及材料中仍沿用废止的条规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完成对《2017年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2017年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自查报告》的修正。二是在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候,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学风文风要求,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素养的学习与提升,要求镇村干部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坚决杜绝在今后的述职述廉报告中出现引用已废止条例法规的情况。三是加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教育培训,严审领导干部2020年度及以后述职述廉报告。
(二)本职工作“甩锅”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对相关费用按期交回镇财政所,已完成违规领取补助资金清缴入账工作,违规领取的补助已退回镇财政。二是加强分管办公室人员监督和管理。
(三)材料造假,应付交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镇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各村挂片领导、驻村干部每月到各村指导“三会一课”。二是从2020年9月开始将“三会一课”、支部手册、会议记录等纳入每季度交叉检查重点内容,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发文搞“拿来主义”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规范发文程序,发文统一由党政办负责,发文必经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并做好发文登记。
(五)党委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完整性、连续性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完善公文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公文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来文来电和制发文件报送领导批阅、转呈签收、经办存档等流程,分别建立《收文登记簿》《发文登记簿》等。2020年6月至今累计发文205件,做到了及时登记、及时送签、急件急办、特件特办、密件专办。二是严格要求加强执行党政办执行会议记录、保密文件等存档等相关规定。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完成违规领取补助资金清缴入账工作,已收取个人上缴违规领取补助28165.14元,并按照相关要求将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统一汇总后上缴到县纪委专案账户。二是镇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把好报账审核关,对标对表财经纪律,仔细审核报账资料,坚持“三不审签”原则。
(七)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拱市联村的基层微腐败警示教育站项目,按照现行招投标办法,以政府采购方式网上招标。二是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在招投标、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实施有效监督。
(八)将本应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擅自交由村上实施,并违规直接指定施工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如牛家河村5、6、7社道路项目,在招标过程中,镇分管领导到场监督,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全程接受群众、投标人监督。
(九)项目建设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常乐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于2019年5月完工,开始试运行,运行中由于部分设备出现问题,已请三方公司对问题设备进行更换,目前已完成,现正在组织施工方办理完善相关工程资料和聘请三方公司办理相关验收资料,同时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管,确保质量和程序合规。
(十)问题整改不力,且未做到举一反三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印发至下属各单位,由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镇纪委监督。
(十一)谋划和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不系统、不科学、不均衡,部分村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督促牛家河村5、6、7社社道路建设,为确保项目质量,项目每一个程序均请示县交运局进行验收把关后方可实施下一个程序,该项目已于2021年2月5日完工。二是做好统筹,均衡发展,加强对薄弱村的倾斜。
(十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力,骗取、套取专项资金、贪污侵占惠农利民资金等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镇党委组织召开镇村(社区)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谈心谈话暨警示教育会4次,组织学习典型案例,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镜苑》以及拱市村基层微腐败警示教育站,2020年,镇纪委立案查处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5人。二是开展集中谈心谈话200余人次,镇党委书记与全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全覆盖,镇纪委通过电话、短信以及向所在单位领导和职工等方式对8名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工作,了解其思想、生活及工作状态。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一)夯实基层基础不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常乐镇党委对分管领导和党建办主任进行了谈话,要求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落实工作,分管领导主动向党委主要领导提出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镇党委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提升指导力度,及时进行研究、安排、部署相关整顿工作,确保软弱涣散党组织及时提档升级,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员管理松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党员不履行义务,甚至带头违规违纪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常乐镇党委全面加强党员排查,2020年由镇纪委立案查处党员干部6名。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排查力度,强化监督,对损害党员形象的部分党员及时上报镇纪委。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要求各党支部根据实际完善支部工作手册,同时健全党建清单制度,落实党建工作挂片包村制度,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研究专题会,各党支部积极研究谋划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严格落实“月报告、季督查、年评议”考核机制,村党支部及时向镇党建办汇报党建工作清单完成情况,党建办加强监督通报,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年终党支部书记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四)党员意识不强,不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党费去向不明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经核查,2017-2019年涉及党费收缴差额981元,已补到2020年交纳党费金额中,一并上交县委组织部。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党费收取,每月足额收取党费并及时上缴、及时公开。
(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未做到严格按照工作原则、程序和纪律办事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程序,保证公平竞争,选出党员群众满意的村干部,同时在中层干部选任时,坚持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党委审定等程序,坚决杜绝打招呼、推荐、假测评等有违公平竞争的行为。如崇文村支部书记谢淑清提出辞职,先由挂片领导谈话,再由党政主要领导谈话,最后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程序办理。
(六)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成对机构编制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对历年机构编制相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每月研究一次机构编制工作,重点对镇上机构运行和人岗适应状况分析研判,实时对人员进行合理调整。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党委书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组织镇村干部讲党课1次,纪委书记开展大宣讲活动1次,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与挂片村干部及分管股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对分管部门工作开展实行日常监督检查。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镇纪委组织学习《遂宁市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并要求全体镇村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按照文件要求操办,2020年有3名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相关事项提前向镇纪委报备,并按要求填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事前报告表》。二是完成对2019年两名村干部《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事前报告表》的完善,对2019年镇纪委书记与原龙宝山村主任的谈心谈话表进行完善。三是在2021年1月31日前,镇纪委将组织各村(社区)及部门负责人向镇纪委述责述廉,并形成书面述责述廉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5475032;邮政地址蓬溪县常乐镇常正街115号;邮编629109。
中共蓬溪县常乐镇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