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北社区秀水街6720号楼年久失修的建议第60号的答复
代表姓名: 郭玉山
建议内容:沈阳市皇姑区秀水街67-20号楼建于1981年,现房龄已有40年,原为皮鞋一厂的厂房,后来翻盖用于职工住宅。当时因未基于住宅的基础上建房,所以房屋居住空间狭小。该楼产权在1995年由皮鞋一厂交至皇姑区房产局,现因年久失修,出现多处设施老化,如:棚顶脱落、外楼梯破损开裂、堵塞、漏水、漏电时有发生,已不具备居住条件,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建议重新翻修或动迁。
承办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侯建民
联系电话:86056278
办复情况:
郭玉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北社区秀水街67-20号楼年久失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
2017年10月12日沈阳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沈阳市居民小区改造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做好民生改善工作,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暖房子”工程等民生项目如期完成,实现居民小区提质提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三年行动计划的指示,老旧小区改造前,各区政府要先行确定小区管理模式,对居民要求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改造要达到“提质标准”,并给予一定扶持;对居民要求实行自治管理的,小区改造要达到“提质标准”,并做好后续的政策指导;对居民同意移交社区管理的,小区改造要达到“基本标准”,明确街道办事处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对已改造小区和新居民小区,各区政府要落实区域管理责任,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和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提升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做好老旧小区封闭管理工作,改造后引入物业企业进行日常的小区管理工作。
二、我局根据属地街道办事处的上报区政府后,由皇姑区区政府进行讨论并指示进行以街道为单位进行相关点位的改造工作。现由我局住宅小区服务部获悉,您所提明北社区秀水街67-20号楼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上报,已纳入2022年皇姑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出现问题的相关部位进行相应的改造工作,我局进行包含屋顶防水、道路新建、外墙粉饰、楼道粉饰等在内的各项工程。感谢您对皇姑区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2022年5月6日
撰稿人:范建军
审核人:张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