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模范溧水再获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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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2日发表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对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表扬激励的通报,溧水荣获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
近年来,溧水区坚持从“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双向发力,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块地。强化“亩产论英雄”的导向,严把项目准入关,使有限的资源用在优质的项目上,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不断增强“向存量要空间要效益”的意识,大力实施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全年完成低效再开发面积2112亩;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全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4090亩,超额完成处置任务。
接下来,溧水将不断巩固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机制,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走出一条别具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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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41: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