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古庙广场扩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帝王古庙广场扩建修缮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197.45万元,工期:300日历天。
本工程位于顺德区均安镇,本工程牌楼为拟建牌坊宽12.45米总高度9.3米,中间主门洞净宽4.16m,高度净高4.48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牌坊部分:拆除路面、挖基础土方、钻孔灌注桩、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石作工程等;
第二部分公厕、围墙部分:新建公共厕所、化粪池、围墙;
第三部分广场部分:拆除路面、新建石材地面、花基;
第四部分广场部分:牌坊广场花坛给水管、卫生间给排水管及卫生器具;照明配电箱、广场预留照明管线、卫生间照明灯及管线;牌坊防雷施工;施工过程中引起的土方挖填。
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 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内的信用等级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6 诚信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7.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被锁定。
3.7.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7.4需提供近半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半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
(补充: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提供的社保时段截止时间可调整至2020年1月,但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3、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3.7.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8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不进入唱标环节,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5日至 2021 年11月11日,到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图纸光盘等。
2、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报名时现金交费,随即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图纸光盘等。收标时凭投标邀请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书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9000.00元。
6.4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
6.5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接受身份验证(不接受近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上述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到会的,或无法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均安网页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137****9121
招标代理: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 电 话:0757-2266228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5518971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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