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
我局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
日期:2009-05-04|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发展,我局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建设,建立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把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劳动关系下移进社区
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试行意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在街道、社区积极推行劳动关系网格化,在各区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城阳区在每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明确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职能,全区230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备专兼职人员460名,四方区以街道为块、社区为片、三至五片构成一个网格,将7个街道划分为32个网格,每个网格包含3-4个社区,并指定一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带领辖区劳动关系协理员开展日常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意见》,明确各镇(街道、园区)以劳动保障所为依托,普遍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并根据实际配备2-3名调解员。李沧区在6个街道、120个社区均建立了七项劳动关系基础档案,摸清了企业用工基本情况,解决了工作量大与人员不足的矛盾,基本实现了小矛盾不出社区、街道,大矛盾不出区。市劳动保障局在部分区市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二、健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平台
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加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职能,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督促签订劳动合同、采集劳动用工信息、调解简单劳动纠纷等。目前,青岛市已初步形成了市、区(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各街道、社区利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及时将企业的用工信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基础录入信息系统,为全市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各项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设立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制度
我局准确把握新时期、现阶段劳动关系的规律和特点,以服务为导向,把以人为本和服务企业的思想,贯穿于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始终,创新劳动合同管理模式,积极加强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化建设,研制开发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企业足不出户即可通过青岛劳动保障网办理劳动合同备案业务,备案完成后,企业可从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导出劳动合同管理台帐,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有5.4万户企业开通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录入职工信息140余万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7%。通过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劳动保障部门及时掌握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动态、《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等,为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