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沙滘大道接环镇西路桥梁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从镇沙滘大道接环镇西路桥梁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济促进局以顺规资(乐从)字[2012]3号文批准进行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乐从镇沙滘大道接环镇西路桥梁工程位于乐从镇环镇西路沙滘段,线路全长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的范围是乐从镇沙滘大道接环镇西路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全长,包括1座跨涌桥梁(桥长)和道路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管道排水工程及交通工程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2.3工程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要求为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申请的,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网上公示,否则无效);
3.1.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范围指2011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或是以后颁发的。
3.1.5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桥梁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该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
3.2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同步资格审查方式。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修订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 月 8 日至2013年 4 月 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财政局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8 日至12 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交费回单(交费回单只接受以银行柜台出具的存款回单为依据,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存款的回单)在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财政局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乐从广湛支行 账号:0512-86013181-19 户名:李秀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5月 2日下午2:30,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900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镇街招标信息栏”上发布。
10. 其他
10.1 因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统一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lecong.gov.cn/)的“政府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和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投标时,投标人须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28331507 传 真:0757-28331507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41号
邮 编:52831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83939007 传 真:0757-83927956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4单元(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电 话:0757-28331519
2013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