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三安办[2010]31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落实我区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三安办[2010]29号)要求,定于4月26~29日在全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分组安排
(一)检查时间
4月26日~29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分组安排
1、第一小组
组长:李健峰(区安监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负责检查西南街道。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各派一人组成。
联络员:请区安监局指派一名联络员。
2、第二小组
组长:赵俊江(区质监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区质监局,负责检查乐平镇。
成员单位:区农业局、区科技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派一人组成。
联络员:请区质监局指派一名联络员。
3、第三小组
组长:陆建华(区环保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负责检查芦苞镇。
成员单位:佛山三水海事处、市规划局三水分局、区水务局各派一人组成。
联络员:请区环保局指派一名联络员。
4、第四小组
组长:张剑华(区安监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负责检查白坭镇。
成员单位:区卫生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供电局各派一人组成。
联络员:请区安监局指派一名联络员。
5、第五小组
组长:邓亮佳(区安监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负责检查大塘镇。
成员单位:区工商局、区发改局、区公资局各派一人组成。
联络员:请区安监局指派一名联络员。
6、第六小组
组长:罗俊宇(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局,负责检查云东海街道。
成员单位:区气象局、区文广新局、区总工会各派一人组成。
联络员:请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指派一名联络员。
7、第七小组
组长:苏锋(区经贸局党组副书记)
牵头单位:区经贸局,负责督查南山镇。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各派一人组成。
联络员:请区经贸局指派一名联络员。
二、检查内容
抽查各镇(街道)2—3家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陶瓷制造企业,冶金有色和机械制造业。检查内容有: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情况;
(三)应急管理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各组组长因工作原因不能带队的由牵头单位另派领导负责带队检查,并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并将相关人员名单(包括姓名、电话、职务)在4月22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请各成员单位于4月22日前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电话、职务)报区安委办。
(三)请各组联络员在4月23日下午3点到区安监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检查准备会议。
(四)请各镇(街道)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落实专人与各检查组做好沟通,确定具体行程安排。
(五)请各牵头单位做好检查牵头工作,一是落实检查交通工具;二是落实好本组成员集合时间和地点;三是检查结束后,请于5月5日前将检查记录表交回区安委办。
联系人:潘松敏,电话:87778628,传真:87709973。
***:1、“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2、“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1: | ||||
“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 ||||
组别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镇(街道) | 检查企业 |
第一组 | 区安监局 | 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 | 西南街道 | 台昌树脂(佛山)有限公司、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三联塑胶原料制品有限公司 |
第二组 | 区质监局 | 区农业局、区科技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乐平镇 | 安德里茨技术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佛山科勒有限公司 |
第三组 | 区环保局 | 区水务局、市规划局三水分局、佛山三水海事处 | 芦苞镇 | 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南钢实业有限公司 |
第四组 | 区安监局 | 区卫生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供电局 | 白坭镇 | 三水恒益火力发电厂有限公司、瑞丰石化燃料有限公司、青上化工(佛山)有限公司 |
第五组 | 区安监局 | 区工商局、区发改局、区公资局 | 大塘镇 | 正德石油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三水三角洲化工有限公司、大鸿制釉有限公司 |
第六组 | 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 区气象局、区文广新、区总工会 | 云东海街道 | 三水雄基实业有限公司、三水伟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东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七组 | 区经贸局 | 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区安监局、区司法局 | 南山镇 | 九道谷、石灰窑 |
***2:
“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安全负责人: 电话:
检查时间:
检查时发现的隐患请在相应的□内划√ 一、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未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从业人员未培训 □新进人员未培训上岗 □无培训档案记录或记录不全 二、安全管理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未正常开展或记录不全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 □现场管理混乱 三、消防安全 □消防通道堵塞 □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标识不清 □消防设施器材失效 □逃生指示标志缺失 □应急照明装置失效或存在缺陷 □存在“三合一”场所 四、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未检测或检测不在有效期内 五、用电安全 □电气装置附近堆放易燃物 □无安全用电警示标志 六、易燃、易爆场所 □无防火防爆警示标志或标志不足 七、有毒有害及危险作业 □缺少个人防护用品 八、事故应急管理 □无应急救援预案 □无事故管理档案 □有事故管理档案但记录不全 其它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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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安全隐患应于2010年 月 日之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告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整改情况复查后报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名 |
| 检查组别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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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生产 大检查 通知
抄送:张卫红副区长,邓沃明副秘书长,区委办、区府办。
三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