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依据
2017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8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1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市、县(市、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经政府制定发布,由教育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各市、县(市、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备案。
二、起草的过程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8号﹚和《关于印发河池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小组认真审核我县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拟写了《南丹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三、总体框架
《南丹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分四大块。
㈠基本情况
1.截止到2016年秋季学期,全县现有幼儿园(看护点)10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5所,公办幼儿园占比45%;民办幼儿园55(看护点18所)所, 民办幼儿园占比55%;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1所(镇区25所、村屯6所),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占比89%。自治区示范性公办幼儿园1所。
2.适龄幼儿13579人,在园幼儿11714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3%。公办园就读幼儿数5775人,占50.4%,民办园就读幼儿数5939人,占49.6%,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数4650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7966人,占68%。
3.全县共有幼儿园教师602人,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397人,公办幼儿园教师数255人,在编教师数52人,民办幼儿园教师数347人,已购买社会保险的人数114人,幼儿园园长持证率78.5%、保育员持证率50%。
㈡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在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普及水平、规范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1.总体发展目标
我县将在2017-2020年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和“公益性、普惠性、多元化”原则。
①普及目标: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幼儿园覆盖面,在实现“一乡镇一中心园”的基础上,县城区增设1所公办幼儿园,新建3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在2000人以上有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村建公办性质幼儿园,确保村级园和小学附属园基本满足农村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城区以解决入“优质园”难和解决“超大班额”问题为目标。
②建设目标: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新建10所公办幼儿园,完善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学条件,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建成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覆盖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解决“入园难”问题。
③管理规范与管理机制目标: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管理标准体系。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指导无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整改,经整改后达到办园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整改后仍存在安全隐患多、办园条件差、卫生安全无保障的幼儿园,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力争2020年前我县所有民办幼儿园达到办园许可标准。
④结构优化目标:公办幼儿园、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普惠幼儿园和逐步提高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幼儿数占比。力争到2020年底,南丹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数占比达80%以上;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45%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入园幼儿数的50%以上。
⑤质量提升目标:以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科学保教水平和创新办园体制机制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努力为每个幼儿的学习探索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推动软件和硬件建设相协调,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加大学前教育社会宣传,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普及科学保教知识。
㈢行动计划工作任务
1.创新多元办园机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鼓励和支持示范幼儿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举办分园、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合作办园,积极开展幼儿园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带动新建幼儿园、农村幼儿园、薄弱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2.建立学前教育发展奖扶机制。
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实行辖区内的普惠性幼儿园与附近的公办幼儿园结对,由公办幼儿园选派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到结对普惠性幼儿园帮扶支教,帮助规范幼儿园管理,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园的整体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3.规范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以规范办园为原则,以激励提升水平为导向,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幼儿看护点建设和装备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加强政府主导,强化监管,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严格对幼儿园的日常监管,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㈣主要举措
1.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县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联系教育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2.构建学前教育多元化办园体系
①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②配套建设并严格管理居民住宅小区幼儿园。
③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④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3.建立保障机制
①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保障机制。
②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补助机制。
③配齐配好保教设施、设备。
④建立学前教育扶困资助制度。
⑤建立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机制。
⑥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
⑦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