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凉板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清凉板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清凉板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清凉板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乐平镇范湖开发区洪兴钢管厂(F5)厂房 |
环评机构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乐平镇范湖开发区洪兴钢管厂(F5)厂房(地理坐标为北纬23°18"13.6",东经112°58"29.1")。项目于2016年9月6日取得《关于广东清凉板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三乐环复〔2016〕22号),于2017年9月25号通过环保验收(三乐环验〔2017〕52号),现有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年产节能金属板材8000吨。扩建项目增加租用佛山市三水洪兴钢管厂一栋厂房(位于原项目东侧),进行金属表面处理,辊涂、覆膜、分切、制瓦等配套生产工艺,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2万元,扩建后占地面积新增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新增2400平方米,新增年产节能环保瓦约25841.03吨。现有项目员工40人,扩建项目新增员工为10人,项目内不设置食堂及住宿,项目实行一班制不变,工作时间为6.5小时/天,年工作天数为25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须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扩建项目脱脂槽液定期更换,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近期,项目脱脂清洗废水通过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脱脂后的清洗工序,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远期,脱脂清洗废水通过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的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范湖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冷却塔排水作为清下水排放;水冷槽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扩建后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170吨/年(增加90吨/年),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后排放,最终汇入西边涌;远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范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固化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扩建项目辊涂机房、固化产生的VOCs经处理后排放情况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标准(采用烘干室排放浓度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调漆、辊涂、挤(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到同一套治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调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标准(采用烘干室排放浓度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挤(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四)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项目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七)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八)项目主要产污工序(调漆、辊涂、挤(注)塑工序、固化)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
2019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