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印花制衣(佛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金鳞印花制衣(佛山)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金鳞印花制衣(佛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园6-1号地。扩建项目在该公司预留空地建设,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从事混合PVC树脂粉、粒、浆的生产,其中年产混合PVC树脂粉5300吨、PVC树脂粒50吨、PVC树脂浆650吨。本项目新增劳动人员10人。扩建项目不增设饭堂,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时间为300天/年,每天1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项目主要设备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原项目于2005年6月1日通过相关环保部门审批(佛环函[2005]286号),并于2010年2月2日通过验收(佛环函[2010]83号)。我局于2014年10月23日审批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4〕123号)。
项目生活污水年产生量135吨/年,经处理后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废气主要是项目搅拌、粉碎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收集喷漆沉降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能力为25000m3/h。废气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采用了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进行降噪。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废物、生活垃圾。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83%。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Ⅲ类标准;项目搅拌、粉碎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安纳检字(2015)第071307号。监测单位为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扩建项目通过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避免噪声、废气、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五)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此复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7日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