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检测车间二搅拌楼单体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109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 厂房检测车间二、搅拌楼单体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以南、海华路以东的佛山市高明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检测车间二、搅拌楼单体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厂房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对佛山市高明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检测车间二、搅拌楼单体方案进行如下修改:
检测车间二:1、因工艺要求首层及二层增加内部分隔,相应调整立面门窗位置;2、立面颜色调整;3、外围轮廓面积及高度不变。(详见附图)
搅拌楼:1、因工艺要求变更首层、二层及三层内部分隔,相应调整立面门窗位置;2、立面颜色调整;3、外围轮廓面积及高度不变。(详见附图)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佛山市高明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总平面及各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5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31399
3.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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