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花苑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16号
关于和平花苑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的建设项目和平花苑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项目名称:和平花苑
三、修改情况: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2015年3月18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原1#、2#两座24层塔楼调整为1#三座相连17层塔楼,建筑高度由75米调整为55.65米;
2.原1#、2#楼首层车库调整为商铺;
3.原酒店位于常安路与泰和路交汇处,现调整至泰和路侧,建筑层数由11层调整为9层,建筑高度由54.85米调整为45.65米;
4.原常安路侧2层商业调整为17层住宅,建筑高度由16.15米调整为55.65米,首层为商铺;
5.调整泰安路侧商业布局,建筑高度由16.15米调整为14.65米;
6.住宅户数由184户增加至256户,机动车停车位由393个调整为339个;
7.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35905.73㎡调整为48208.33㎡,计容建筑面积由35905.73㎡调整为35906.12㎡,绿地率由37.98%调整为35.45%,容积率与建筑密度保持不变。
四、方案情况:用地面积1632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208.33平方米,基底面积4896.25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5906.12平方米, 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45%。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2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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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花苑佛山坐标总平面20180122_t3-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