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明区慈善会购买慈善服务项目需求公告
各社会组织、公益团队:
为加强高明区慈善会广泛与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合作,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探索慈善资金在助力“乐善之城”建设的新途径。大力推广宣传我区慈善文化,培育本土优秀公益慈善项目,高明区慈善会经常务理事会审批特设立“高明区慈善会购买慈善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现将高明区慈善会《2019年购买社会组织慈善服务项目需求》信息予以发布,诚向区属社会组织及有意在本区服务的社会组织公开征集慈善服务项目方案,请有意向的社会组织将机构资料及项目方案于2019年1月25日前发送至高明区慈善会邮箱,或直接与高明区慈善会联系。(联系人:李先生,电话:88666234,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13号高明区慈善会,邮箱:fsgmcsh@163.com)
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
2019年1月16日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项目周期 |
资助项目数量和金额 |
项目概述 |
项目方向和要求 |
高明区慈善会购买慈善服务项目 | 高 明 区 | 2019年1月-2019年12月 | 扶持资助项目5个,每个项目约10万元,购买项目总金额约50万元。 | 高明区慈善会拟于2019年1月启动开展项目,通过与我区其他社会组织进行深度合作,加强我区慈善会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优势互补。联系我会工作实际,培育优质公益慈善服务项目。为大力推动“乐善之城”建设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奠定良好的基础。 | 1、项目方向包括:以慈善会会员单位职工为服务对象的,政策咨询讲座、专业技能提升、团体交流等公益慈善项目;以社区长者、敬老院等为服务对象的公共服务领域的公益慈善项目;以残疾儿童、特殊弱群为服务对象的专业社工服务项目;以推动乡村振兴为目的的美丽乡村建设创新发展项目;以及推动流动人口融合、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其他社会工作项目。 2、要求包括:申报主体需在高明区内民政局注册、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必需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门办公场地、必须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以及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能力。 3、申报项目应符合高明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有利于高明加强慈善文化宣传,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管理。 |
《高明区慈善会关于2019年购买慈善服务项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