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熙和园(一期)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446号
关于招商熙和园(一期)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招商熙和园(一期)单体方案(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招商翰林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招商熙和园(一期)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南路以西、三江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项目基本情况:
1.44#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657.93平方米,计容面积3.4平方米;
2.1#楼总建筑面积3127.31平方米,计容面积2557.05平方米,基底面积279.97平方米;
3.2#楼总建筑面积3127.39平方米,计容面积2557.04平方米,基底面积279.97平方米;
4.3#楼总建筑面积2480平方米,计容面积2120.03平方米,基底面积224.6平方米;
5.4#楼总建筑面积2479.99平方米,计容面积2120.02平方米,基底面积224.59平方米;
6.5#楼总建筑面积3129.95平方米,计容面积2558.37平方米,基底面积279.97平方米;
7.6#楼总建筑面积3128.55平方米,计容面积2557.05平方米,基底面积279.97平方米;
8.7#楼总建筑面积3128.56平方米,计容面积2557.04平方米,基底面积279.97平方米;
9.8#楼总建筑面积3129.7平方米,计容面积2558.19平方米,基底面积282.25平方米;
10.9#楼总建筑面积23***.15平方米,计容面积2114.45平方米,基底面积217.91平方米;
11.10#楼总建筑面积2269.42平方米,计容面积1955.78平方米,基底面积219.69平方米;
12.38#楼总建筑面积1205.13平方米,计容面积596.4平方米,基底面积1205.18平方米;
13.39#电房总建筑面积137.6平方米,计容面积137.6平方米,基底面积137.6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16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9月29日
***: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