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斯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医疗器械项目总平面及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603 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斯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医疗器械项目总平面及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斯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对佛山市斯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医疗器械项目总平面方案及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建筑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斯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斯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医疗器械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华路以西、丽北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斯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医疗器械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1140.0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8653.5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31952.73平方米,基底面积11731.34平方米,容积率1.51,建筑密度55.49%,绿地率10.01%,配套停车位***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3个: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其中车间一,3层,建筑面积7083.81平方米,计容面积7083.81平方米,基底面积2909.55平方米;
车间二,3层,建筑面积6261.14平方米,计容面积6261.14平方米,基底面积2252.78平方米;
车间三,4层,建筑面积12009.32平方米,计容面积12009.32平方米,基底面积3269.78平方米;
合计总建筑面积25354.2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25354.26平方米,总基底面积8432.11平方米。
经审核,佛山市斯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医疗器械项目总平面及车间一、二、三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4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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