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省人民政府转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粤府〔2018〕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认识和统筹
“证照分离”改革是***、***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是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机制、优化政务服务、推动信息互联共享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各单位要强化认识和统筹,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8〕35号文和粤府〔2018〕104号文相关要求,通过减少审批事项和改革审批方式强化后续监管,改变以审批发证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管理体制,放权给企业、放权给市场,建立更加符合市场化方向的监管体系。
二、强化改革措施落实
根据国发〔2018〕35号文和粤府〔2018〕104号文相关要求,属于由省级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管理措施、梳理涉及改革事项经营范围表述的,各单位须主动对接上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对涉及改革的审批事项对应行政审批权限属于市、区及以下的,且省级部门未制定统一的具体管理措施和梳理事项经营范围表述的,由审批事项对应的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逐一对照梳理和认领,制定全市统一的具体管理措施以及梳理事项涉及的企业经营范围(经营项目)表述用语、关键字,并将具体管理措施和梳理的经营范围表述用语、关键字于2019年1月底前报送至市工商局,具体管理措施同时由制定部门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信息互联互通
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归集和共享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关键环节,各相关部门要以“互联网+政务”为载体,依托佛山市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做好信息共享、公示工作。
一是建立涉企信息闭环管理机制。根据粤府〔2018〕104号文“证照分离”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中安排,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与各级备案、审批主管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应互联互通,形成监管闭环。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与备案、审批主管部门通过佛山市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涉企信息互相推送、反馈。对尚未接通佛山市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部门,应当于2019年1月底前实现与佛山市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加强涉企信息系统化管理,实现企业信息无障碍归集、共享。
二是做好涉企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备案、审批主管部门通过佛山市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的证照信息进行集中公示,强化后续监管。
(二)做好“双告知”工作。
一是告知申请人。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时,全市各级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已公布的《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其登记申请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审批部门的审批后方可经营,并由申请人作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
二是告知审批部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后,全市各级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同级告知原则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告知经营项目的同级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在佛山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获取相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将认领信息通过平台反馈给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并依法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后置行政许可,履行审批和行业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以上信息归集要求、告知方式等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9号)执行。
四、实施“证照联办”工作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的目的是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准入不准营”问题,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证照联办”是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切实解决企业“办证多”“办证难”问题的又一突破口,是实现“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的有力措施,是优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准入、推动形成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现实需求。我市要按照“搭建系统、示范先行、全面推行”的方式,推进实施“证照联办”改革。
(一)搭建系统。由佛山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证照联办”改革工作专责小组,搭建全市统一的“证照联办”联合审批平台。商事登记及其后置审批项目、关联服务项目由行政服务综合窗口利用“证照联办”联合审批平台统一受理、各职能部门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发证,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示范先行。“证照联办”改革工作专责小组统筹制订全市“证照联办”工作方案,确定禅城区、南海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证照联办”改革示范区,各示范区要在市专责小组统筹下积极推进,优化、完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形成设计合理、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全市统一的“证照联办”改革模式。
(三)全面推行。示范先行后,要加快在全市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各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以“一个标准、一窗办理、一个系统、一套表格、一次办成”为目标,形成全市统一的“共享互认资料、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服务高效便捷”联审联办机制。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佛府〔2019〕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