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金阳建材厂5万m3a建筑用砂岩矿开发利用项目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现对“海阳市金阳建材厂5万m3/a建筑用砂岩矿开发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5万m3/a建筑用砂岩矿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海阳市金阳建材厂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埠峰一矿区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项目简介:海阳市金阳建材厂是2015年成立的从事建筑用石子的生产企业,年加工石子量为5万方。企业于2016年9月13日通过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ytgtjy.gov.cn)竞得山东省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埠峰一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设计矿山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采用矿区道路汽车运输方案,采矿方法为水平分台段采石法。矿区面积为0.0203km2,开采深度由+122m至+62m。保有资源储量(122b)40.2万m3,(122b)矿石量39.4万m3,回采率98%。矿山生产规模为5万m3/a,开采运输损失率为4%,矿山服务年限为7.4年,服务期满后进行矿区复垦和生态绿化。
项目建设期1个月,总投资600万元,职工定员20人;采用白班工作制,年工作280天,每天8小时,开采的矿石运到金阳石子加工厂加工出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为矿区排水沟开挖和表土堆场地面平整、挡土墙堆砌,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2、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在表土剥离、钻孔、爆破、采装、汽车运输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主要有开采产生的废气、噪声、震动以及开采对生态、景观的破坏等。
(1)废水:项目废水全部作为矿区抑尘等用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对矿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后可进行有效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 无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mg/m3)。
(3)固体废物:主要是剥离的表土,全部作为原有采坑充填用土和矿区道路修正用土,不堆存。
(4)噪声:针对产噪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其次是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要求。
(5)爆破振动及安全:矿山采用先进的深孔微差爆破,爆破引起振动、飞石、滚石影响范围可控制300m 以内,本项目矿山范围300m 以内无村庄等,符合爆破安全距离要求。
(6)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环境分险较低,通过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风险控制在接受范围内,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少。
3、服务期满
矿区开采结束后,对矿区进行复垦和生态绿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经评价后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等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
2.对本项目了解的情况和渠道;
3.对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
5.对地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阳市金阳建材厂
联系人:胡吉龙
联系电话:15166865588
评机机构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莹
联系电话:025-8528726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