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京典口腔门诊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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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装置验收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电:88822877,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地址 | 主营范围 | 三同时内容 | 治理工程设计单位 | 验收公示日期 |
佛山高明京典口腔门诊部 | 明环(荷)三产报告表 [2012]2号 | 2012年7月27日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道文华路231号 | 口腔全科治疗 | 大气污染、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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