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海东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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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明组干〔2016〕211号
关于肖海东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党组:
经区委研究,同意:
肖海东同志任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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