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桂城城市形象推广户外广告投放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于2017年05月2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2017年上半年桂城城市形象推广户外广告投放项目(第二次)(GCJD2017045-040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采购需求变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标文件第5页“一、项目概况”变更为:
结合桂城“广佛标杆、创客都市”的城市发展定位,进一步传播桂城城市建设、经济业态、都市文化等亮点特色,提升桂城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选取广佛轨道交通枢纽和广州天河CBD区域站亭灯箱等宣传媒介资源,精准投放系列桂城城市形象宣传广告,大力对外宣传推广桂城城市品牌。
2.招标文件第6页及第39页的“三、项目内容”的3.2的3)变更为:3)公交车亭灯箱:合计不少于20个灯箱。投放位置为广州天河CBD区域,主要集中在珠江新城以及天河路商圈主干道。
3.招标文件第33页《技术评审表》“灯箱投放合作意向情况”变更为:(变更的内容为标注下划线的地方)
灯箱投放合作意向情况(10分) | 投标人出具与地铁广告运营商及公交站广告运营商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且意向书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具体招标文件要求的广告投放地点、广告投放数量: 1)广佛地铁站灯箱:合计不少于12个灯箱。其中包括西塱站、千灯湖站、季华园站、祖庙站等每个站不少于2个灯箱。 2)广州地铁站灯箱:合计不少于10个灯箱。其中包括体育西路站、体育中心站、珠江新城站、员村站、客村站等每个站不少于2个灯箱。 3)公交车亭灯箱:合计不少于20个灯箱。投放位置为广州天河CBD区域,主要集中在珠江新城以及天河路商圈主干道。 (须提供合作意向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作意向书格式可自拟。) |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5页、第8页、第41页及第***页的“广告上画时间”变更为:“广告上画时间:8月1日至31日,连续不少于4周时间。”
5.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2页第六点中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变更为:“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5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麦***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邵*** 联系电话:0757-8678 708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人:黄梅秀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传真:020-87284598 邮编:510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联系人:李中超 联系电话:0757-81813810
传真:0757-81813810 邮编:5282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