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立社区矫正检司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
为正确执行《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日前,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与大连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基层检察院每年要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抽调卷宗、实地查看、大数据查询、常规检查(察)与专项检查(察)相结合的方式方法,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训诫、警告或治安管理处罚情况、收监执行监督意见落实反馈等情况组织开展联合巡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联合巡检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充分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同级检察机关数据共享,提升社区矫正联合巡检信息化水平。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纠正工作机制,针对联合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进行整改、通报及反馈。
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正确执行,促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有序发展,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切实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