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灶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的补充说明(项目编号DZCG201407)
现对2014年3月21日公告的编号为DZCG201407的丹灶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的补充说明如下:
1、 第三章的“综合评议指标表”(P30页)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财政部门委托的项目业绩”、“已完成财政部门委托的重大工程项目预结算编审的业绩”、“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的业绩”、“不同类型工程编审业绩”,上述的业绩以业绩表为准(详见P70页“3.2相关经营业绩一览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用附上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有虚报、造假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2、 本项目综合得分排名前5名的中标人作为丹灶镇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排名前6、7名的为替补供应商。如前5名的中标人有放弃中标或投标文件有虚报、造假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替补供应商按排名顺序补上。
3、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5家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资质文件、证明文件、人员证书、合同等的原件送采购人复核,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或业绩列表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无误的,确认中标人;核对后发现有不一致、虚报、造假的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报丹灶镇相关管理部门核实后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报佛山市、南海区相关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说明。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