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监察局聘请第七届特邀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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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2日发表
为贯彻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根据监察部《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龙湖区监察局聘请林楚兴等十位同志为第七届特邀监察员。本届特邀监察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来自基层组织、医院、学校、企业等各条战线。
3月1日,区监察局在区纪委会议室召开新一届特邀监察员会议,会上宣读了《关于聘请龙湖区监察局第七届特邀监察员的通知》(汕龙监发[2017]1号),并学习监察部《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内容,明晰特邀监察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方宏泽同志向林楚兴等10位同志颁发“龙湖区监察局第七届特邀监察员”的聘书,并对新一届特邀监察员如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提出希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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