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大鹏实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加工及冷冻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经济特区大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汕头经济特区大鹏实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加工及冷冻仓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汕头经济特区大鹏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汕头市广汕公路礐石加油站对面(坐标:北纬23°19"49"、东经116°39"50")新建食品生产加工及冷冻仓库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333.5m2,实用面积为34908.65 m2,其中绿化面积10301.42 m2,绿化率达29.51%,建筑密度为38.01%,容积率为1.016。总建筑面积35468.32 m2,包括原有建筑面积和新建建筑面积。原有建筑面积包括生产加工厂房、设备用房、侯工楼,新建两个冷冻仓库。计划加工生产肉制品(火锅饺、肉丸、鱼丸)、面制品(包点、汤圆)、米制品(粽子),年产1.5万吨,其中肉制品:9000吨,面制品:4000号,米制品:2000吨,项目拟配套员工宿舍和食堂,拟招聘员工400人,其中约100人可提供住宿。
项目主要设备为:斩绊机3台、刨肉机3台、绞肉机6台、打浆机4台、拌馅机4台、水煮机6台、水泵4台、和面机4台、锅炉风机2台、工业电磁炉:7台、一台4t/h的燃气锅炉,型号:WNS4-1.25-Q。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污染因子有油烟、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天面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汕头港,噪声通过采用新的施工技术、合理布置高噪设备及其作业时段、定期保养设备、设置隔音或设置障碍,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汕头经济特区大鹏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汕头市广汕公路礐石加油站对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4****355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一园北区一楼
邮 编:518100
联系方式:0755-8972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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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大鹏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