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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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办事处、新区各单位、驻新区各单位: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7年11月17日
***:
1.《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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