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光明新区2016年下半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制定了《光明新区2016年下半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6年10月9日
(联系人:李魁,电话:27405562,137****3013)
光明新区2016年下半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下同)安装、使用、拆卸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治理和事故惩处力度,力争实现新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确保实现责任整改,遏制因建筑起重机械而造成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区城建局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谭红霞(新区城建局副局长)
组员:张娜、杨振东
(二)工作小组
工作一组
工作二组
三、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新区所有在监在建的有起重机械的房建及市政项目,主要检查内容有:
(1)建筑起重机械一机一档建立情况;
(2)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3)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已办理备案,其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现场安装后的检测报告及使用登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等)是否齐全;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司索等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及组织实施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的经常性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各项安全防护装置及电气装置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是否存在带病运行、不定期维修保养、已到报废年限而不报废仍在使用的情况;
(7)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
(8)多塔作业塔式起重机防碰撞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9)重点检查起重设备实体安全运行状况。
四、实施阶段
(一)自查阶段(10月8日至10月14日)。
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每一台起重设备的安全检查自查表(见***1)及评分表(见***2)于2016年10月14日之前报送新区质安监站备案。
(二)专项检查阶段(10月17日至10月21日)。
新区监督站将邀请起重机械方面专家,对在监在建项目起重机械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较大隐患,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整改复查及总结阶段(10月24日至11月4日)
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查找不足,不断完善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及迎检工作,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推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14日前报新区质安监站备案。
***:
1、起重设备专项检查自查表.doc
2、起重设备安全检查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