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6030403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玉塘田寮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变更A603-0403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03-0403宗地位于玉塘街道田寮路与寮光路交汇处东南侧,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5-0013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将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按《深标》规范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
2.总用地面积由“8530.7平方米”调整为“8550.82平方米”。
3.结合企业发展诉求,在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后新建规定建筑面积25652平方米,其中厂房17957平方米,商业7695平方米。
4.“用地东侧须设置不小于3.5米宽(3.5米车行道,与东侧地块协调形成双向各3.5米车行道)公共通道,并无条件提供给公众使用”调整为“根据法定图则,地块东侧应设置不小于4米宽(4米车行道,与东侧相邻地块协调形成双向各4米车行道)南北向建议性道路,同时,地块内还应设置一条东西向建议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8米(4米车行道+4米车行道,与东侧相邻地块建议性道路进行衔接)”。
5.优化关于绿色建筑的相关表述。项目应符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及光明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的要求。
6.“机动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配置”调整为“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192辆,自行车泊位数、充电桩配置等按《深标》及其局部条款修订文件落实”。
7.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公明田寮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玉塘田寮股份合作公司”。
8.“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及《深圳市模具产业集聚基地详细蓝图》提出”调整为“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据[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及《深圳市模具产业集聚基地详细蓝图》等文件核发,不对提交的总平面图作确认,未尽事宜按上述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二)增加条款
1.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7%。
2.根据省、市、区土壤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须按规定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或取得主管部门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的意见。
3.项目位于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结论和建议,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群策群防工作,发现灾情险情应及时上报辖区政府。
4.项目应当按照《深圳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5.项目应符合《2020年光明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6.项目应打造开放、活力型园区,临建议性道路一侧合理设置安全、便捷的步行空间,做好人行及车行交通组织。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3.玉塘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公告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466371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0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