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各部门:
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过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工作,严禁擅自离岗。值班人员务必按照值班安排在岗在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值班情况。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等行为。
(二)加强行业监管。节前,要对三防安全、环保行业安全、水务行业安全、在建水务工程设施安全及局内消防安全等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节日安全稳定。加强重要场所和危险品等物资的管理。放假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属的重要场所和危险品等物资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密防盗工作。放假期间,各单位所属资料、U盘等介质和文件必须入柜保管,严防发生失泄密问题;同时所属贵重物资要入柜保管,并关好门窗。
(四)加强火灾防患工作。下班时工作人员要关闭个人使用的电脑等用电设备和电源,并切断所属办公室的电源总开关,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并进行检查。
(五)加强车辆管理。国庆期间,严格公务车辆管理,禁止公车私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严禁公车私用,除单位值班工作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一律停放在办公区停车场。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须经局办公室同意,并办理备案手续。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规则,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确保人车安全。
(六)注重人身安全。、国庆期间,全体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并切实加强个人安全的防护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特此通知。
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