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12022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审核结果的公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深教规〔2017〕1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56号)等文件精神,光明区教育局已完成辖区86所幼儿园所提交申请资料的审核工作,并对各园保教人员的离职、转园、金额等相关问题逐一核实。根据工作流程,现决定将审核结果在“光明区政府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均可向光明区教育局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并对有关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
公示期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4月22日;
受理举报、投诉方式:
电话:0755-23199637;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35学前教育科,邮编518107(以邮戳发出日为准)。
特此公示。
***:光明区2021-2022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公示表
光明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