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网站。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旭丰楼B座705室,邮编:518118,电话:0755-89389290,电子邮箱:chenjianlin1@szpsq.gov.cn)。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信息分层级把关主体责任制,严格对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要求,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健全完善制度。坚持制度优先,不断推进局内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严格执行区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三)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公开基本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公开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2018年,通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约69条。
(四)注重解读回应。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解读工作要求,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2018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条,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370条,占72.3%;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占2%;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1.6%;财政资金2条,占0.6%;行政执法类信息80条,占15.6%;其他信息42条,占8.2%。
除此之外,还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5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信函申请。全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按相关规定及要求答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栏目更新及时、信息及时公开、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信息无错别字、信息事项齐全等。同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五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专栏的内容保障工作。
深圳市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