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完成第一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11月3日,广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心的5名专家,莅汕对首批接受等级评估的汕头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等7个全市性行业协会进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年初,汕头市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要求,从全市1042个社会组织中,确定了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进出口商会、市建筑业协会、市纺织服装行业商会、市装饰行业协会、市塑胶行业商会、市餐饮业协会7个全市性行业协会为全市首批参加社会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这7个行业协会是全省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自身建设过硬、整体运作规范、作用发挥明显,代表了我市房地产、建筑装饰、进出口、美食餐饮、纺织服装、塑胶等支柱产业,具有鲜明的行业个性特点,这些行业协会等级的确认,将规范和加快全市行业协会的发展,为推进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社会组织支撑。
为确保等级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汕头市进行了周密计划和部署。上半年,市民政局指导参评的行业协会对照省制定的评分细则,分为依法办会、规范运作、能力建设、发挥作用和社会评价等5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59项三级指标和139项四级指标,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准备。6月中旬,市民政局对上述7个行业协会的评估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摸底。6月25日,市民政局组织举办全市性行业协会等级评估试点培训班,对评估准备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材料齐备、内容详实、编排有序、归类规范、装订美观5项要求。9月30日,《汕头日报》刊发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为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供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保证。10月15日,经市民政局批准,汕头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正式成立,聘任了10名来自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研究机构、高校和社会组织代表等单位的教授、专家为委员,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提供了机构保证。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是国家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重大举措。这些措施包括:要求地方按照民政部的指导意见,尽快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成立评估机构,细化评估指标,培训评估人员,形成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的评估工作机制;掌握好评估的标准和尺度,要求各地评估的内容、标志、程序、等级要做到全国统一;先在基金会中推行评估,然后再逐步推广到行业协会、其他社会团体和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广泛宣传和充分利用评估结果,与其他管理措施相结合,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汕头市此次组织第一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根据省里制定的评分标准,由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专家进行实地评估,经汕头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确认,以总分1000分,按得分确定参评行业协会的等级,依次为5A 、4A 、3A 、2A 、1A ,等级证书和牌匾的样式由民政部统一制定。今后,凡核准登记满两年、近年年检合格且未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等情形的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设定有效期限和相应的淘汰机制,同时建立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资助或奖励,并作为承接政府职能的重要参考标准和依据。
据悉,汕头市此次第一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从11月3日至11月6日,为期4天。省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结果,经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确认后,评出7个参评行业协会的等级,被评定为4A、5A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结果需报国家民政部备案。汕头市将于年底前召开大会颁发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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