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关于拟给予相关人员嘉奖的公示
根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及市、区考核文件规定,经审核,黄伟基等116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拟给予嘉奖,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
本次公示自2021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1年12月16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宝安区委组织部电话:29999980,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740室,邮政编码:518100;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电话:29999778、29999784,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539室,邮政编码:518100。
***:宝安区拟嘉奖人员名单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