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聚盛药业集团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汕头明德分店等59家单位确定为医保协议医药机构的公告20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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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关于广东聚盛药业集团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汕头明德分店等59家单位
确定为医保协议医药机构的公告
根据《转发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汕人社函[2015]573号)和《关于做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函[2016]6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2016年8月-11月,我局和各分局对广东聚盛药业集团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汕头明德分店等59家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经评估合格和公示通过,确定新增广东聚盛药业集团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汕头明德分店等59家单位为医保协议医药机构。
附表:《新增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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